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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立體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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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

盧建榮 著

 
 
 
規格:16× 23 cm/348頁/單色348頁/平裝
ISBN:978-626-95397-2-7

2021年12月24日上市

定價400元

 

出版社:

 

   何處購書(請點選以下網路書店連結)

內容簡介

余大師學術成就名實不符,

孵育余家班五十年,導致學術貴族制壟斷之禍。

 

余大師經不起驗證的學術成績:

•為取悅費正清寫漢代版的封貢體系

•湊熱鬧鑽紅學,錯把書評家和書商當作者

•神話陳寅恪

•比附明清商業文化為資本主義

 

以「海外胡適」自居,並以一身繫中華文化存續的余英時,五十年駐錫福華寺,大吹其會通中西文化的法螺,卻犯了引用西方學術理念的誤用、濫用,甚至挪用的失格之舉。他對中西文化的理解,多流於皮相,且屬於高山滾鼓的性質。他終極關懷的兩說「儒學的現代化」及「中國文化無敵」,如今看來愈發如昨日黃花,盡化為春泥矣。

余氏以治思想史聞名於世,不僅研究個別思想家,如朱熹、戴震、章學誠、陳寅恪、胡適、顧頡剛等人,也研究時代變動下的思潮,如漢晉之際、明清之際,以及晚清民初。這些研究的手法暴露了不少在思維上的盲點,在與西洋學術資產對話時的牽強,在課題拿捏上精準度的欠缺,在史料疏通與特定課題之間不能符應,以及在論思潮導致社會自發性變動時之武斷。

余大師還利用台灣報媒刊載其學術作品,諸如陳寅恪晚年心曲、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以及東漢生死觀等等學術大文,徒留難登大雅之堂的劣作。這比起西方「志於道」的學者,相差何啻霄壤?在他留洋的五○、六○年代,以迄爾後滯留西方,他對西方史學不僅陌生,而且霧裡看花不知所以,更未曾在英文世界遺下鉅著或傑作。

◆2022年1月10日下午2點,於中華民國婦女會(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舉辦「余英時三書」之新書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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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盧建榮

 

現任《社會∕文化史集刊》(新高地)主編,曾任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也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台北大學以及佛光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

作者是台灣僅見全方位思維的史家,古今中外史蹟皆其獵場,長年提倡「敘述史學」與「新文化史」,將多項獨到研究成果,改寫成平易故事版本與讀者分享。1990年代起,大量引介西方新文化史學巨作(麥田出版叢書),膾炙人口,引領兩岸年輕世代開創史學新風。

盧氏早期敘述史著作《曹操》出版於1980年;《入侵台灣》獲2000年「中央日報」十大本土創作獎;2003年《台灣後殖民國族認同》獲書評家晏山農許為台灣史界勇於挑戰當權第一人;《咆哮彭城:淮上軍民抗爭史》2014年獲北京權威書評專欄4顆星獎。

其他重要著作:《鐵面急先鋒:中國司法獨立血淚史》(2004)、《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2006)、《陳寅恪學術遺產再評價》(2010)、《白居易、歐陽修與王安石的未竟志業:唐宋新聞傳播史》(2013)、《唐宋私人生活史》(2014)、《沒有歷史的人:中晚唐的河北人抗爭史》(2020)、《唐宋吃喝玩樂文化史:園林遊憩、飯館餞別與牡丹花會》(2020)、《明清閨閣危機與節烈打造》(2020)、《聚斂的迷思:唐代財經技術官僚雛形的出現與文化政治》(2021)、以及《中國中古的社會與國家》(20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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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代序:台灣在自由之前、以及之後

增訂版序:學術自由與余英時死後地位升降

序曲

 

卷一、思潮史研究的方法論致命傷

 

第一章 現代儒學論

第二章 清末民初

第三章 明清之際

第四章 漢晉之際

第五章 兩漢大小傳統

 

卷二、會通中西的二手傳播

 

第一章 重大關節處既不註明出處,也不尊重本土前輩創作

第二章 販售學貫中西的野人頭

第三章 假中西比附瞎掰中國人文主義史學傳統

第四章 懷抱落伍資訊,不知尊重學術累積

第五章 湊熱鬧鑽紅學,錯把書評家和書商當作者

第六章 重批古代中國專制愚民,輕放當代台灣專制愚民

第七章 誇大對清代考據學的評價

 

卷三、博論了了,後作未必佳?

 

第一章 余家班拱余當舉世史學一哥

第二章 取巧極致:輕薄、材料現成,以及沒結論

第三章 用錯方法、錯置現代價值觀與影響古史晦暗不明

第四章 看不懂神仙可致文化之建構的史料

第五章 不解史書注文是上佳閱讀行動珍貴史料

 

卷四、學術為晉身之階

 

第一章 欺老外易,騙老中難

第二章 只為取悅學霸並兼稻糧謀

第三章 所據資料既不客觀又有偏見

第四章 他者書寫文本難以提煉他者的實情

第五章 分析上屢有疏失

第六章 重複勞動.漠視殖民罪惡.缺乏歷史洞見

 

卷五、神話陳寅恪

 

第一章 躲在家中爭自由,竟成為余筆下鬥士

第二章 同樣訴求異代讀者,陳式手法讓人感覺沒有Fu

第三章 大吹暗碼法螺,其實不是文化研究所用法門

第四章 余解詩不脫漢家故物,難與行動/影像解碼者爭鋒

第五章 挪用洋術,致在中土舊學和西洋新知之間兩不搭調

第六章 海外反共穩賺不賠

 

卷六、比附明清商業文化為資本主義

 

第一章 未能善用一九八六年以前西方史家對資本主義的研究成果

第二章 佛教世俗化和勤儉工作態度在漢唐之間所在多有

第三章 北宋四大名臣突然變成理學家與居士佛和菩薩思想先於禪宗

第四章 誤將中國老靈魂當成新軀體的生命形式

第五章 分不清歷史的斷裂和因襲

第六章 既昧於中國傳統文化又沒掌握好學術新知

 

卷七、實踐商人精神

 

第一章 一見商人心機

第二章 再見商人心機

第三章 又見商人心機

第四章 四見商人心機

 

卷八、在台政學關係

 

第一章 原來大師愛說謊

第二章 捍衛威權體制下的製作大師

第三章 打著「士志於道」的大旗,背離獨立知識人傳統的打造

第四章 搶錯舞台,搞錯表演

第五章 開訓別人,卻張冠李戴

 

尾聲

徵引書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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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增訂版序:

學術自由與余英時死後地位升降

 

一、余大師與張友驊秘密協定破局

 

我從二○一○年年初開始寫批判余英時學行的文章,逐次刊於張友驊主辦的《社會/文化史集刊》上,一口氣連載六期之多吧?大至從第七期(二○一一年二月)刊到第十二期(二○一二年九月),綿延長達一年七個月。而結集成書,取名:《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四十年》,則出版於二○一二年六月,比最後一篇批文刊出,提早了三個月。每一期的出刊,都藉由聯經總經理林載爵先生寄往美國,供余英時閱讀。余先生於二○一四年,有赴台行程。事先他請台灣新聞界大老與張友驊談判。余的傳話人說,他(指余先生)晚年想清靜一點,能否請貴刊(張友驊主辦刊物)高抬貴手?張回以,只要余大師勒令門徒公開道歉,我這邊就收手如何?傳話人代傳余先生意思說,他只能管到自己,管不到門徒。張友驊說,那就是余先生不願罷戰,那請恕本刊繼續與余門玩下去囉。傳話人轉話題說,余先生今年欲回台,請問貴刊有何舉措?張友驊表示,本刊不擋人升官發財之路,余先生滯台期間本刊噤聲不語,請余先生安心返台領大獎可也。這是余門徒要頒學術大獎——「唐獎」——給其師尊前夕,兩邊人馬閉門談判的一段始末。如所周知,因為這次談判破裂,張友驊刊物從十三期起(二○一三年一月)批余聲音不斷至今,特別是前述二○一四年談判後出的第十五期(二○一五年二月)連刊八文批余,批余家班及其嘍囉,砲火益加猛烈。

 

二、門閥余大師孵育余家班五十年

 

余英時創派立宗,先後被張友驊和我定義學閥,自是要把余門家底公諸於世,以昭公信。這一學術門閥系統如下圖: 

 

 

觀乎上圖,余英時生前已布局了兩代的人事,一共產生了學二代五人、學三代五人,均位據要津。余英時學派再生產能量之高,舉世無雙。這還是台灣一隅的實力,沒算上香港、大陸,以及北美的門生呢。說余英時學閥,可真是貨真價實、如假包換。余的一代弟子,佔位了中研院兩任副院長,兩任史語所所長,三任副所長,歷史學組主任一位;還外調國科會任人文處處長一位,教育部任歷史學門召集人一位,允晨出版社總編輯一位,還有,聯經出版社學術書委員會主席一位。以上全都控有學術資源分配大權。在未來的一個觀察指標是余門的學三代,是否囊括頂級權位和桂冠,便成了學術自由是否正向發展的風向標。我們且拭目以待。

 

三、大殺錢新祖 不理盧建榮

 

余死後,衣缽傳人大弟子王汎森能撐持得了門戶嗎?這是外界關心焦點。余晚年健康欠佳,二○一六和二○一八兩屆院士會議均未能出席,這兩屆史語所推薦的院士候選人,均破天荒一敗塗地,有人視之以為王汎森控制選務工作未若乃師的段數所致。其然?豈其然乎?如今大師棄世、留下眾弟子徬徨無計之中,王汎森能力挽狂瀾嗎?院士權力結構中,文學門和社會科學門逐漸崛起,史語所霸權的金字招牌還能燦爛如昔嗎?

二○一三年中國湖南長沙的《晨報周刊》記者孫魁,銜總編輯命,問我願否與余英時對談?我答以這樣的對談成局與否,須視余英時意願而定,但我估計余先生絕難紆尊降貴、願意與我平起平坐。他說,他的總編也做此推想。我這才說,我沒問題,但關鍵是余大師打死也沒有意願。此事終歸無疾而終,不出我的判斷。

想當年余英時寫了六、七萬字長稿要去痛批與其同輩知名學者錢新祖(美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芝加哥大學副教授),他的博論:明代思想家焦竑。余大師依江湖規矩先禮後兵,派門下弟子陳弱水向錢某弟子江燦騰(時讀台大博士班,上錢新祖的課,江君日後會在中國明清佛教史,台灣佛道教史兩領域,名重一方)傳話,說要與錢氏論學。錢氏聞訊,不疑有他,表示歡迎。(難不成要反對不成?)果然余批錢長文不久便在美國某漢學雜誌刊出。余不與錢纏辯,直截了斷只明揭錢氏在引證資料上的犯錯,或抄錯,或誤解原文等等基礎工作。最後結論是,錢兄所營造的漂亮論點,乃建立在掌握不確的材料認知上。錢氏讀畢一時無法應答,過了若干年才回應,但因錯過時機,傷害已造成。錢氏在美國失業,最後流落到返台先後任職於清華、台大、以及文化大學。錢氏雖與余氏同輩,卻不足威脅余氏的學術霸業。

以上余先生設局讓錢新祖無還手之力、只能挨打。我著書批余,比之當年余批錢,規模還大,費時(在學報上連載年餘)更長,使余先生至死未有一字辯解。我讀余著《回憶錄》(台北:允晨,2018年11月),看到余言及其作,諸如漢晉新思潮(頁195-196)、章實齋與柯靈烏的歷史思想(頁185-186)、文藝復興與人文思想(頁193)、東漢先死觀(頁196),以及漢代中國的貿易與擴張(頁108)等五種書文,這些在我批余書中分別出現在卷一、卷二、卷三,以及卷四,但余大師回憶起來,完全無動於衷,也不願趁機駁斥我一番。換言之,他當成不存在,或是不願再事面對,也是有可能。說起來,錢新祖有回應余先生之質疑,雖然遲了好多年。相形之下,余先生堅持不回應我的質疑和問難,明顯是高姿態,自持身份,卻毀了他身為大師應有的風度。以上兩場學術爭議事件,都未為華文世界的學術對話立下楷模。真是可惜。

其實,余英時絕不許人對他有異見。像清華大學中文系楊儒賓、林聰舜兩教授,都因發出異聲,被余在私底下叫去辱罵。汪榮祖原在《中國時報.副刊》有「學林漫步」專欄,只因發表與余不同看法,余立命《中國時報》關閉汪某專欄,否則概不供稿。這些都是余大師有欠風範的著例。

 

四、學術業績鴉鴉烏

 

十年前我與余先生論學觀人的書,如今讀來大抵多能成立。余英時終極關懷的兩說:其一,儒學的現代化,以及其二,中國文化宇宙無敵,如今看來愈發如昨日黃花,盡化為春泥矣。他倚為拿手好戲的鉅變時代及其新思潮,即漢晉之際的道家壓倒儒家風起、明清之際理學內部朱學勝王學,從而催生出智識主義的考據學盛,以及清末民初的引西學反中學傳統等,我評他因材料掌握失了分寸(即不知當下遺跡,高於後設史著),以及學術裝備落伍,以致所得觀點難有說服力。這使他一生致力所在的藩籬盡失、任對手長驅直入而全線潰敗。此其一。

第二,他自詡的獨特研究風格:會通中西上,犯了引用西方學術理念的誤用、濫用,甚至挪用的失格之舉。譬如對孔恩「典範」之說老是招式用老,胡攀亂引說自家紅學研究已至典範轉移的高度。再如為捧師門師長的顧頡剛和洪業,盛讚兩人業績臻至典範轉移。須知近代物理學從牛頓假說變成愛因斯坦假說,人類花了二百年,才產生典範轉移。而歷史學,在顧頡剛到余英時的兩次典範轉移,居然那麼頻密地發生在燕京大學一對師徒身上。世間有如此輕易的典範轉移?抑有進者,還比附顧氏史學達到傅柯(M. Foucault)「知識考掘」的層級。又如他稱誦師兄嚴耕望一生成就堪比布勞岱(E. Braudel)於《菲力二世及其地中海世界》所治學。這些都暴露了余先生治學上的短板,以及對西方史壇認知有誤。人家是一門忠烈,然則余英時的師門,老師和師兄全位列當代史界百年萬神殿中人物。如此推崇自家師門其背後潛台辭,莫非在自高余家班了得?

第三,有三本西洋史學名著,余大師其理解有誤;其一,誇大了、且理論化了瑞士布克哈特《文藝復興史》中「自覺」一辭,在錯誤移植、並無限上綱到研治中國新思潮史上,徒然只有添堵的份,卻無助釐清問題。其二,法國布洛赫《奇異的戰敗》,主要在講法國一戰後文化上心靈結構有失、致為德國所乘,而不是從物質層面在談論德法勝敗之機的庸俗看法。其三,英國彼得.柏克(Peter Burke)於《十六至十八世紀歐洲大眾文化》一書中,修正人類學大、小傳統之說,主張「文化下沉說,不能成立」,余氏理解錯誤,反主張用「文化下沉說」來詮釋兩漢循吏文化作為。

最後,在他留洋的五○、六○年代,以迄爾後滯留西方、出道四十年裡,他對西方史學不僅陌生,而且霧裡看花不知所以。他坐視哈佛歷史系思想史重鎮的斯圖亞特.休斯,以及任職於普林斯頓大學的卡耳.蕭爾斯基,不予理會,浪費時間去唸克靈烏的歷史哲學,真荒天下之大唐。這錯失了寶貴提升自家思想史研究境界的機會。跟他同時且同事的史學大師他都擦身而過,殊為可惜。這點,他比起輩分略高的蕭公權和何炳棣來,遜色多矣。蕭何倆都在英文世界遺下鉅著或傑作,反觀余之英文博論迄未出版。更糟的是,博論後唯一英文專書的《漢代中外交通》(以後有所改名),論點是不成立的,即以它是為入職哈佛大學的一塊敲門磚而論,開了學術為取悅學閥的劣行,更是不能原諒,遑論學術業績了。

 

五、無知於當代百年唯有陳寅恪談得上典範轉移

 

虧得余先生將孔恩「典範轉移」之說老掛嘴邊,卻不知他所研究的陳寅恪,才是當代中國百年史學唯一做到「典範轉移」的實踐者與紀錄保持人。余氏不去探訪陳寅恪史學造詣之極致,卻汲汲營營陳寅恪是否有過起念赴台灣,以及他是否反共這麼不甚重要政治立場表白的鎖事。他不僅與西方史學大師錯失交臂,也未真正估值陳寅恪的無價之寶所在。一個民國陳寅恪晚年一件是否起心動念出亡台灣事的細節,如此癡迷不已,已夠嫌多了,想不到他更熱衷追索清初方以智晚節一次不夠,竟至四次之多,同一書名進行到四次改易的瘋狂地步。最後定版說此事真相難定。不過是方以智究竟有否降清這樣的政治立場問題,需要如此大動干戈?同時,他對號稱拿手的學術史和思想史絕活,卻在喪失作者原稿情況下,錯把抄稿手、雕版出版家和編輯的改編、甚或摻水的成書,當成作者原稿,在作解碼作者思想的工作。一個從西方七○年代始倡行的「文本」(text)(按:余大師最早引進台灣,譯成「文件」)理念和用辭,由於掌握失準,以致一著錯滿盤輸。假如用弈棋來比喻余先生所從事的研究活動的話,說余英時一生成就差陳寅恪一大截,還是抬舉他了,百年來史界餘子碌碌,余英時亦不過側身其中之一位,大家全輸給陳大師,其餘名家均屬差一大截的層級,彼此之間幾無高下可言。余大師也不用為此難過了。

 

六、在學術的社會實踐道路上敗下陣來

 

至如余英時一生行誼,可用以下十九個字形容:骨子裡追逐權與利,卻偽飾成「休休有容」的名士。這之中最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是一九九七年由他掛名的一家台灣高中歷史課本的「編審」,只為貪圖領取美金三千元。從一九七○年代到二○○○年代,他的五種論文集,不斷因增一兩文而易名,只為騙取消費者荷包中錢物,與出版商合謀並樂此不疲。光《歷史與思想》一書內中充斥錯誤資訊,死不修改,從一九七六年出版,到二○○○年,已賣出五萬餘冊,之後二十年,恐怕又多賣少說二萬冊吧。早已誤盡每代年輕人不知凡幾,卻置之不理。從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七年,余氏不當竊佔藝文人士表演舞台——即兩大報副刊——供其表演,不良媒體奉獨裁者諭,非把余氏捧成文化明星不可,致令副刊園地因登學術文章,使絕大多數讀者倒盡胃口,因此少看了許多美文妙詩。這是不正常威權時代,余先生與傳媒共謀污染副刊清純藝文天地。迨獨裁者斃命,副刊才恢復常態,不再任由余氏難懂的學術文章去虐待一般讀者的眼睛和心靈。余英時仗勢欺人夠夠如此,他不僅從未反省,還自以為打敗天下小說家、散文家,以及詩人,而暗自竊喜呢。他不知這是獨裁賞他的特權。反觀當代兩位學者之卓越演出如右:大思想家漢娜.鄂蘭應雜誌社之邀去以色列採訪納粹殺人魔受審,因而出版:《邪惡的凡庸》一書,大歷史家羅伯.達頓(Robert Darton)採訪柏林牆倒事件、而出版《柏林牆倒紀實》,都為大時代留下啟人深省的作品。吾人倘將以上兩作置於他們學術著作堆中,一點都沒違和感。西方這兩位學者都無愧於他們的學術志業及社會實踐。相形之下,余大師利用台灣報媒刊載其學術作品,諸如陳寅恪晚年心曲、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以及東漢生死觀等等學術大文,徒留難登大雅之堂的劣作。這比起西方「志於道」的學者,相差何啻霄壤?

 

學術的終歸學術,政治的讓政客去忙去。余英時享大名於台灣不正常的強人政治時代,他扈從強人立下大功,強人報以供其文化舞台使盡情表演。余大師玩昏頭,把寶貴光陰浪擲、沒能遺下傳世作品,卻一直自我吹眠說我是最棒的,加上一眾弟子阿諛不斷,便誤以為自己是當世史壇一哥了。在時代逐漸恢復正軌,他的史著文本益發供人檢視,他一身油脂白粉終將卸下,而露出本然面貌來。之前,余家班視我的批評,為不入流的失心瘋、陰謀論,以及不順人生的報復等說,用以安慰師尊,確實收效一時。如今師尊駕鶴西歸,還妄想用此等話語騙盡學界同行,在邊際效用遞減情勢下,應可休矣。

 

盧建榮序於景美寓所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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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現代儒學論

 

在一九九六年,由新加坡資助、香港新亞書院「新亞人文叢書」出版余英時《現代儒學論》論文集,列為該叢書第二號。余著論文集由六篇論文組成,主要在講清末民初的儒學在失去可依附的政治/社會制度,已成了「遊魂」狀態的思想叢集,而就在適應新價值著陸的新時代裡,愈發顯得陷入困境。在此,余英時曉曉欲辯的是,中國近代引進西潮,出以仰仗傳統為適應變局的文化資源,以余氏老生常談的說法,乃儒家:「『內在批判』的產品」(頁9)這就是將中國本身的自發性誘因無限上綱,動輒「內在」云云,也無形誇大了儒學自身內在理路作為自變數的因素。這是一種思想決定論思維,這使得考慮事情,容易流於既忽視主觀思想與客觀政治/社會過程之間的相互激盪,也忽略了思想行動者無以覺察的文化制約作用。過於凸顯思想單一因素的決定性作用,就會對社會/政治過程因素,以及文化制約思想這部分因素,傾向武斷的輕忽。這是余英時一生治學最大的特色所在,值得我們後人關注。

這本論文集在結構上也有缺陷。該書的重頭戲其實是第一篇和第二篇,共佔一○一頁的篇幅,它的第四、第五,以及第六等三短文不過在重複頭二文所說的觀點,別無新義。這三短文只佔二十頁的篇幅,而第三文主要在講其業師錢穆不宜被歸類到現代思潮之一的新儒家這一陣營,跟本書主題關係不大,卻佔了五十六頁篇幅,只差最長的第一文(五十八頁)才二頁,屬於全書第二長文,卻是形同凑數之作,豈是大師所優為?

本書的重頭戲無疑是在前二文,特別是第二文在講清末民初的反傳統異議者聲音的出現,及其如何引進現代西方思潮與制度。至於第一文,是第二文的背景延伸,主要在講明末清初中國出現的一些新思想基調,諸如抑君權和興民權、辦學會,以及崇尚個人自主等,都成為二百年後的清末民初異議思想家在移植西潮和西制上,引為可資憑仗的傳統支援資源。易言之,這些明清之際的新思潮蔚為清季以來新式人物引進現代西方物事的潤滑劑。余氏特稱之為:「思想基調」。他認為有此基調正是揀選西方新事物的「格義」所在。這是余氏重要創發之一大論點,另一大論點在於指出並強調,中國傳統社會在轉型為現代社會的過程中,自己所屬的變革驅動力,即他向來愛說的「內在理路」或該文特稱之的「內在批判」,一直在過度強調外部刺激以致造就現代中國的大論述下,沒受到應有的對待。在此,余氏所論不免逸出歷史學研究的正軌,即依他的思維,就成了假設沒有與西方現代文明接觸的外部刺激此一因素,光憑中國內部自有其致變驅動力,也會推動古老中國邁向現代中國似的。事實上,中國近代新式人物既與西方文化有所接觸,亦深受刺激,這是連余氏都不否認的事實,如今他只為了強調他的老套:「內在理路」,別出心裁,說是明清之際新思潮的基調是與西方現代文明合轍的。言下之意,余氏似乎在暗示讀者,即令中國閉門造車二百年,屆時出門也會與西方現代文明車軌合轍。其然?豈其然乎?

在今天二十一世紀屬於大中華文化的兩岸,傳統的幽靈,諸如專制、家父長制、男尊女卑文化,以及中央集權制等四項文化模式,仍頑強地在運作著。兩岸的差異其實不大;在台灣,家父長制和男尊女卑文化在程度上或輕於中國大陸,此其一。第二,有關專制這一項,台灣雖超越前進走向民主,但民主的脆弱性難以保證日後擁護專制的保守勢力不會反撲成功。第三,兩岸行中央集權制幾乎難分軒輊。基此認識,試問余先生,你所作的清末民初新思潮與現代西方文明掛勾,亦不過停在菁英階層的提倡階段,根本難以撼動傳統文化體制或格局於分毫。民初新思想家的社會憑藉中有一項是傳統思想家所未曾有過的武器,就是大眾媒體,在有大眾媒體為助的民初社會,中國都難以轉型成功了,遑論民初思想家引為權宜消化所吸收西方現代文明的「格義」,即明清新思潮了。再者,格義也者,畢竟是一時借用之工具,而非思欲吸收異文化長處的本身。從格義到真諦有一段路要走,但如前所示,從一九一九年走到二○一一年,也快滿百年,對於西方現代文明精義的掌握度,我輩比起當年傅斯年那一輩不知進步多少,兩岸的中華文化又不知已轉型多少?作為一時權宜接受西洋文化手段的明清思潮格義,真的有如余氏所說那麼神奇嗎?非也!余氏對明清新思潮的抉隱只能是他對明清思想史的一個看法,而這個看法很難成為他假想的、對於民初輸入西洋文明一事起過「思想基調」的高度作用。以上只是從邏輯上略事推敲余英時提法的說服力而已,並非評者要與余英時唱反調。如前所說,本文重點不在與余英時討論其論點,而在向余英時請教其研究方法和所使用的資料問題。

余英時先生既決心研究中西文化接觸並隨之而來的文化傳播課題,沒有理由不守該研究課題應有的義法,然而他不此之圖,反以萬變不離其宗的思想史作法,以致於導致他無力解答他所要提問的致命所在。余英時就這樣被他慣用的思維牽著鼻子走了。

再回到文化接觸和傳播課題的本身。余英時只知大量引證菁英言論,忽略了彼輩發言位置和發言場合這一重要的因素。清末民初菁英時論的載體如果沒有意外,多半是報章雜誌這種新式的大眾傳媒。也就是說,當學者在從事文化接觸或傳播課題時,消息所在的物質形式,亦即文本出現的原初形式,乃是研究者在作文本分析所需的文本脈絡所在。任何文本的原初形式在日後的出版機制下都會產生變形,而影響讀者/研究者讀取其中意涵。換言之,同一文本出現在它原初載體形式如媒體,與日後轉載到作者的文集或編者的編輯書中,在意義的讀取上是有所不同的。

余著從六十五─七十一頁引證多條譚嗣同《仁學》一書中之內容,對於它的流通情形如何,卻未著一字,殊為致命。接著余氏就跳到譚氏死後此書的傳播。在此,余氏所引證的傳播效益有兩條資料,但都是失靈的資料。首先,余氏引胡適於一九六○年發表的一篇英文文章,主要在講帝制之垮可推功到《仁學》一書,(頁69),但從引文看不出這一論斷。這且不論。再者,余氏引王國維於一九○四年論學一文,其中言及康有為和譚嗣同的學問,(頁70)更與《仁學》對社會的影響無關。相形之下、余氏雖兩度引證張灝對譚嗣同《仁學》一書之研究專書(頁68、71),卻忽略了張灝言及青年毛澤東在師範學校唸書時受《仁學》之影響。(按:詳見張著,台北:聯經,19881,頁138)張灝之舉證比余英時高明多多。但余、張兩位院士在言及《仁學》一書在社會之流通,吝於一言則一,讀者在意的是,究是以單行本、抑或轉載於全集形式,在流通;抑有進者,出版狀態和讀者閱讀情形也諱莫如深,則又如何奢言文化傳播?

余英時亦喜引證私人信件。信件作為史料有其價值,但他忽略了私函在當時第一時間是不公開的,這在事發時間點(即清末民初這一時代脈絡)是不構成傳播的,更遑論傳播效益了。例如余氏引黃遵憲於一九○二年致梁啟超書,余氏更註明此信出處,為出於一九八三年出版的丁文江、趙豐田所編《梁啟超年譜長編》(頁72)。在此,余氏有兩點疏失易滋讀者誤會。其一,讀者有可能誤以為此信是一九○二年公諸於眾的私函。其二,丁文江等編書乃丁氏生前所為,但因出處是用一九八三年版本,這難免會讓有些讀者會誤認此信於一九八三年始公諸於世,若然,滄海桑田之感油然而生,很難令讀者將此信放在清末民初的時代裡看待。

再如余氏引熊十力於一九五一年致梁漱溟書,提到家族制度是「一切惡德」和「無量罪惡」之源頭(頁81)。然後,余氏說新儒家與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等三個思想陣營,在歸罪家族制度的文化立場上,是一致的,也是「一個奇蹟」。余氏引證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分別採用傅斯年和李大釗在五四運動時期的發言。在此,余氏犯有兩個疏失:其一,熊十力的發言是私密性的,只說給梁氏一人知;其二,熊氏發言時間點是中共建政後的一九五一年,這些都與傅、李發言文本的時代脈絡不相符應,余氏卻一鍋煮之。

又如:余氏引一九一七年嚴復致熊純如信,提到當時男女傾向晚婚現象,因而主張經濟有基礎始婚嫁。(頁83)余氏取以證明當時已有男女婚姻自由(頁83)。接著余氏引嚴復於一九一八年一信中轉述有位史家夏曾佑與乃子分居,並以此不值其行。(頁84)余氏引此二信只在說明五四之前,中國家庭制度已起了變化。(頁84)余氏在此旨在說明行動(或社會實情)早在五四新思潮之前已經出現苗頭。如此則無涉五四新思潮之傳播作用矣。易言之,新思潮於此不扮演時代推手角色明矣。請問可以如此暗示讀者嗎?在此,余氏忽略了傳統社會是大家庭和小家庭共存互生之格局,小家庭並不是大家庭的新生替代形式。前論男女經濟有基礎始婚之說也無關婚姻由當事人自主新制的產生,長輩之作主的婚姻比比皆是,遠的不說,王國維長子婚後仍與乃父住在一道。這是嚴復知道之事,之所以不提,乃是他認為常態,夏曾佑父子所為恰是嚴氏所不苟同者。五四新思想中有對自由戀愛始婚說推波助瀾,造成影響之大,卻不見余氏置一辭。可怪也。如此才是他要作的文化傳播主題也。

與私函史料性質相近的是日記,同是私密性文本。余氏也引日記,卻同樣不守研究文化傳播課題之義法。

余氏引證汪士鐸《乙丙日記》有三處之多(頁63、64)汪氏死於一八九九年。余氏引證汪氏日記,旨在證明戊戌變法前反儒家的激烈言論之出現是有象徵意涵的。(頁65)但余氏於此沒對讀者說明此一日記公諸於世的時間點,是寫作時的十九世紀八○年代,抑死後戊戌變法前夕,甚或變法失敗之後時間點。這兩個時間點決定了研究者分析該日記文本的結果。顯然,余氏採取日記未公布前的時間點,這就與文化傳播主題無涉了。理由是,在此時間點,該文本無涉時代變動也。

再者,余氏引用的日記史料是胡適寫於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日記,內中言及胡同意傅斯年對孫中山保守和激進兩面性的分析。余氏同樣沒對讀者交待胡適私言的公布時間點,與一九二九年相隔幾多?沒有!余氏在註明出處上指的是一九九○年遠流出版社的刊行本。這更滋二十世紀末讀者(按:逐漸不知胡適為何許人,這是時代巨變所致)誤會,以為遲至一九九○年始公布的日記。

我完全清楚余氏大才,不至不曉得私密史料如信件和日記的公布時間點和寫作時間點有一落差,這會影響私密文本之於社會過程之分析,這是最基本的史學方法啊。余氏倘係明知故犯,這就教後輩更不敢恭維了。

余英時提胡適〈不朽——我的宗教〉一文,只標註出於《胡適文存》第一集第四卷,意在指出胡適不全然是個人主義者之論據。(頁92)余氏既未點醒讀者〈不朽〉一文文本首度發表時間是一九一八年,乃五四運動的前一年,也未指出《胡適文存》第一集出版時間是五四之後二年的一九二一年十月。亦即《不朽》文本首度與讀者見面是透過特定報刊作為傳遞訊息的平台,其第二度面世是以藏身在胡適文集中之一篇文章的形式,抑且先後面世時間點是以五四為分水嶺。且不說該文本每回面世其文化意涵當有所不同,其傳播效益更是不同。對這兩項工作,余英時該作而未作、忽略以過。簡言之,就文化傳播角度而言,讀者會否因讀余氏此文而誤會胡適並非全然是一個人主義者嗎?

同樣是私函,但一經公布就成公開文件。它們有時刊諸報端,有時收載作者文集之中;就傳播效益而言,刊諸報端之信與收載文集之信,有著程度大小之別。連這類該有的講究,余英時亦置之不理。像刊諸報端之信,計有吳虞〈致陳獨秀書〉[一九一七年一月一日《新青年》2:5,頁3-4](見余書頁78)、林紓〈致蔡元培書〉[刊《公言報》一九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見余書頁82)等。再如載諸文集的信,計有譚嗣同(按:該處提及王國維,但「維」字余書誤植為「雄」)〈致歐陽中鵠書〉出於譚氏《全集》(見余書頁70-71),熊十力〈致梁漱溟書〉出於熊氏《十力書簡》(見余書頁81)等。一般而言,私函以第一時間宣諸報端,可視作公布意見,至如收載文集之信,有第一時間僅收信人一人得知,無涉大眾傳播,第二時間才是以文集作載具藉充訊息傳播之舉。這裡,私密空間與公共空間大有差異不說,發生第一時間點的私函與後來收載作者文集的公開物,更是兩回事。這些不見余英時作細緻處理,殊為可惜。

再者,余英時亦使用回憶錄之類的史料,來印證早年所發生的事實。殊不知回憶錄所寫早年之事,容或記憶有誤;即令不然,也屬後設筆法,就真實性來說,固難與當下紀錄者匹敵也。在此,我且舉余氏運用回憶錄的四則例子說明於下:

首先,余氏為證明梁啟超言論入人之深,舉胡適所受影響。余英時不舉胡適青年時期自述史料,反舉事發二十五年後的回憶史料,即《四十自述》。(頁73)須知此一回憶文本只能再現中年胡適回顧二十五年前所受梁之啟導,卻非青年胡適受梁影響有所反應之本身。在此,日後回味的已非先前之原汁原味了。

再如,余英時舉胡適一文,言及一九二○年前後四川某法官輕判一位殺夫之婦人,遭人物議說該法官受到「新思潮」的蟲惑,以致犯此錯云云。余氏標記此文為收載於一九三五年出的《胡適論學近著》中。(頁82-83)讀者會心生疑惑,無法判定胡適之文究係寫於一九二○年的當下紀錄,抑事後十五年以後設筆法回顧此事而收載於一九三五年的論學書中?同樣是一九二○年有法官因斷獄遭議於保守人士的事,胡寫於一九二○年與寫於一九三五年,在析論此一件事的意義上是有差別的,是該有講究的。余氏未免大刺刺地罔顧細心的讀者們的閱讀權益。

又如,余英時為了說明清末商輪駛川,意外帶進新思潮,導致四川家庭革命,而四川家庭革命早在五四之前即有之云云,乃引證李璜於一九七三年出版之回憶錄。(頁84-85)就算李璜老來記憶猶新,尚能返視兒時點滴。即使所說不離史實太遠,但就嚴謹的讀者看來,此一事後回憶說詞,聽之無妨,但尚待查證,而余英時卻於此毫不措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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