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虛構小說更令人匪夷所思的真實案件
完美謀殺案非但真的存在,且數量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本書描述生動詳盡,比任何小說都還令人毛骨悚然。
如果為每一個被殺害的死者墳墓點上一根蠟燭,
那我們的墓園將成為一片燈海。
──德國法醫權威維克多.穆勒-黑斯
當然有完美的謀殺案啊,
否則我們就會知道了呀。
──知名大導演希區考克
完美謀殺案,可以說是推理小說致力達成的目標,可能是密室謀殺,可能是無屍謀殺,可能是不留蛛絲馬跡的毒物謀殺,也有可能是唯一嫌疑人有著無法攻克的超完美不在場證明等等。但小說畢竟是小說,現實生活中真有所謂的完美謀殺嗎?
本書作者是德國刑事訴訟律師,他以多年的職業經驗告訴讀者:當然有完美謀殺!只是,現實生活中的完美謀殺,跟推理小說中絞盡腦汁設計鬥智不一樣:基本上,只要法律上不視為他殺,甚至,只要法庭上無法證實嫌疑人有謀殺意圖,便已具備完美謀殺的雛形了。
等等,殺了人卻不被當成殺人案件,哪有這麼簡單?如今司法制度如此完備,更別提DNA種種科學辦案方法,謀殺哪會像推理小說裡所描述的那樣信手拈來,那樣說做就做?
作者引述德國各大法醫學院停屍間的統計數字,平均每兩起殺人案就有至少一起不會被揭發。明斯特大學的研究數據則是:德國每年大約有11,000名死者被誤判為自然死亡。其中1,200名是殺人案的受害者!套用本書邏輯來說,每年光在德國就約有1,200件完美謀殺案!這數字真會讓人背脊一涼。
既不成案件,外界也就無從得知完美謀殺的真貌,但本書作者從他豐富的職業經歷中,揀選出10種完全不一樣,但卻都足以成為完美謀殺的案件類型,作者先敘述案件故事,再以他的法律專業知識及經驗剖析,告訴讀者這個案件類型為何完美或者如何成為完美。完美謀殺案之所以可能,關鍵總是在人身上,就算有現代的科技辦案方法,也無法免除有心人士的誤用。作者在關於DNA鑑定中,便明白提及這一點,這些所謂的科學證據,一樣需要人為操作,一樣需要有人解讀,因此,就算白紙黑字的數據,還是可能在過程中出錯導致冤獄,也可能有諸多的解讀空間。但為何書名不是10件完美謀殺案呢?因為其中有一件並不完美,所以僅有9.5件完美謀殺案。
看到這裡,或許有人會問,既是完美謀殺案,作者又是從何得知?作者說,謀殺或許完美,但人就很難完美。人性的最大弱點,便是容易得意忘形!犯下完美謀殺案的人,自然也不例外。若不是大嘴巴,可能1200的數字還要翻倍呢!
〈有去無回的旅程〉
郵輪上的死亡案件數量高得嚇人。每年平均有十四起遊客從郵輪上人間蒸發的事件發生。百分之九十九的郵輪失蹤案都有一個共通點:找不到受害人。
〈好朋友〉
二十三歲的蕾拉,在自殺論壇的聊天室裡認識了馬克,在馬克一步步的引導和慫恿下,蕾拉在電腦鏡頭前,按照馬克的方法拿了一條皮帶做成繩套……
〈貓國王〉
一名老實的年輕警察,以二十公分長的刀,猛刺一位認識不久的女花販脖子,共計十七處刀傷,沒想到殺人動機竟令人匪夷所思,讓這起案件成為德國法律人耳熟能詳的傳奇。
〈敘利亞醫生〉
赫爾穆特夾在難搞的母親和妻小間,他的母親一點都沒有要隱瞞自己是種族主義者的意思,對村子新來的敘利亞醫生毫無緣由的仇視,成了家庭分裂的導火線之一。
〈弄巧成拙〉
從事性愛時犯下的殺人罪行,上了法庭會發生什麼事?性愛不只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也有可能是最危險的事。
〈光天化日之下〉
沒有任何徵兆,只聽到一聲巨響。瑪莉恩的老公剛剛還在車庫打蠟,現在已躺在地上,頭上除了幾撮頭髮、腦塊、骨頭碎片和大攤鮮血以外什麼都看不到。
〈DNA〉
DNA的鑑定技術在理論上非常可靠,社會大眾對DNA證據也相當迷信,但不會有失靈的時候嗎?要取得、濫用他人的DNA會很難嗎?
〈形式上的死亡〉
他著迷於女友的性感、勻稱的身材、迷人的笑容和一頭烏黑亮麗的長髮,甚至想向她求婚。但某天晚上,他偶然瞥見女友手機螢幕上閃現了一則晴天霹靂的短訊。
〈殺人的行業〉
什麼行業最適合犯下完美的謀殺案?屠夫、殯葬業者、垃圾車清潔隊員、醫生、藥師,還是未來的律師?
〈停車大樓謀殺事件〉
擁有停車大樓、身價數百萬的女大老闆,在自家豪華公寓的玄關遭人殺害,頭部遭受鐵鎚重擊二十四下,可能犯案的嫌疑人屈指可數,卻缺乏證實犯案的直接事實。
推薦人:
呂秋遠(律師)、臥斧(文字工作者)推薦
林斯諺(推理小說作家)、楊智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專文推薦
書評:
◆本書描述生動詳盡,比任何小說都還令人毛骨悚然。──《西伐利亞匯報》
◆這十個案件的離奇程度,各自都有潛力發展成一部小說。……現實世界的荒謬性與複雜性往往超出了法律的限制,完美犯罪的存在,恐怕只會是必然。──林斯諺(推理小說作家)
◆閱讀本書,從第一章開始的每一種謀殺手法,以及事後脫罪的方式,都讓我覺得非常驚人。每每才剛讀完前一章的謀殺手法和脫罪方式,正感到非常新穎與驚愕時,沒想到在下一章,居然又出現更扯的脫罪方式。真的是「沒有最扯,只有更扯」,層層堆疊,欲罷不能。──楊智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作者:
亞歷山大.史帝芬斯(Alexander Stevens)
德國執業律師,專攻刑事訴訟,常應邀出現於德國電視節目,出版作品除了本書之外,還有《呈上法庭的性行為:律師與他承辦的重大案件》,以及即將出版的新書《危險關係》等。
譯者:
葉怡昕
現居奧地利。畢業於政治大學歐洲語文學系德文組,現於維也納大學攻讀中德翻譯碩士。
林斯諺推薦序:事實遠比小說更驚奇
楊智傑推薦序:驚人的真實案件,不輸一般犯罪小說
前言:完美的謀殺案並不存在?
有去無回的旅程
好朋友
貓國王
敘利亞醫生
弄巧成拙
光天化日之下
DNA
形式上的死亡
殺人的行業
停車大樓謀殺事件
事實遠比小說更驚奇
林斯諺(推理小說作家)
馬克.吐溫說過:「事實遠比小說更驚奇」。但是密室推理小說大師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在《失落的絞刑架》(The Lost Gallows)一書中,藉由偵探亨利.班克林(Henri Bencolin)之口反駁了這句話。班克林認為,這句話是沒有想像力的人才會認同的,而且這些人想要藉由這句話讓小說變得跟事實一樣無趣。班克林認為這句話應該反過來講才對:「小說遠比事實更驚奇。」
班克林的話在某種程度上並沒有錯,因為一般說來,現實中的事件的確是乏味無趣,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人們就不會向虛構故事尋求慰藉與娛樂了。「事實遠比小說更驚奇」這句話,寬容一點來理解,要表達的意思應該不是指所有的事實都遠比小說更驚奇,而是有些事實如此。也就是說,偶爾會有一些事實比小說家的想像來得更有意思。亞歷山大.史帝芬斯所寫的這本《9.5件完美謀殺案》證明了這件事。
不同於坊間刑案實錄的書籍,史帝芬斯這本書是有主題性的,而非散亂案件的集結。身為刑事律師,史帝芬斯以他專業而豐富的知識,向讀者介紹了十件真實的奇案;這些奇案的共通點是完美犯罪。所謂的完美犯罪,指的是兇手犯案後逃過法律制裁,或是「兇手」的行為有犯罪的爭議,但法律無法規範。例如日本著名的「三億元事件」就是一樁完美犯罪,犯人盜竊了三億元後消失無蹤,成為許多虛構作品的靈感來源。
本書每章進行的方式皆相同:作者先講述案件發生經過,接著再從法律的觀點來討論該案為何會是(或如何成為)完美謀殺案。案件內容包羅萬象,令人目不暇給。十個案件簡單介紹如下。
〈有去無回的旅程〉敘述一名男子在豪華郵輪上殺了妻子,將她丟進海裡,本案成為失蹤案件,兇手逍遙法外。根據統計,每年平均有十四起郵輪失蹤案件。作者告訴我們,在郵輪上殺人很容易就成為完美犯罪,這是因為背後有司法制度上的原因。
〈好朋友〉敘述關於自殺聊天室的案件。神秘男子透過視訊幫助多名有自殺意圖的女孩自殺,藉此得到快感,這在法律上構成犯罪嗎?作者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各種可能的罪名,說明這種幫助自殺的行為事實上是一種完美犯罪。
〈貓國王〉敘述一樁令人匪夷所思的兇殺案:一名警察某日發狂似地殘忍殺害熟識的年輕賣花女,動機竟然是為了利用人祭來阻止邪惡的「貓國王」毀滅世界。這名兇手打從心底相信貓國王的故事,這種「犧牲一人來救全世界」的動機能讓他無罪嗎?他為何會相信這荒誕無稽的事?案件背後曲折離奇的真相讓人乍舌。
〈敘利亞醫生〉敘述一名男子殺害了自己的母親,驗屍的醫生卻誤判為自然死亡,兇手因此逃過一劫。作者更揭露了一項驚人的事實:德國每年約有一萬一千名死者被誤判為自然死亡,其中有一千兩百名是殺人案的被害者。每年有多少完美犯罪可想而知。
〈弄巧成拙〉討論了十分有趣的案例:在性遊戲中失手殺死了性伴侶算是犯下了殺人罪嗎?如果你的性伴侶要求你用刺激又危險方式做愛,因而導致他或她的死亡,你有罪嗎?法律上如何判斷?
〈光天化日之下〉敘述一架走失的遙控飛機衝入民宅中導致居民死亡,但卻無法查出飛機的主人。死者的妻子認為這是涉及情報單位的謀殺,但警方認定只是單純的意外,究竟真相為何?
〈DNA〉敘述一樁離奇謀殺案:一名年輕女子遭到姦殺,男友成為最大嫌犯,但DNA鑑定卻讓整個案件翻盤,指向另一名兇手;這名新嫌犯的律師要求重新進行DNA比對,卻又發生意外的逆轉!整個案件說明了DNA鑑定的盲點可能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並置無辜者於死地。
〈形式上的死亡〉敘述一名男子發現女友的私生活混亂,四處濫交,更可怕的是,女子身染愛滋卻還到處與人發生性關係。男子憤而控告女子謀殺。在這個案子中謀殺罪能成立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案最終出現了戲劇化的發展,使得這名女子在形式上被宣判死亡。
〈殺人的行業〉堪稱全書最接近獵奇推理小說的一篇。作者敘述年輕時在緊急救護中心打工,一日晚上與同事們吃飯,聊到完美犯罪。這些同事都是來自不同職業的人,每個人從自己的專業領域來說明完美犯罪如何可能。這些人包括屠夫、墓園工作者、清潔隊員、急診醫生、藥師以及作者自己(法律系學生)。這場「謀殺會談」結束多年之後竟有餘波,讓人產生無限遐想。
〈停車大樓謀殺事件〉敘述一名富婆被殘忍殺害,姪子成為最大嫌犯,但卻缺乏直接證據。雖然如此,法官仍舊認定姪子是兇手。有大量的間接證據,但在毫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裁定一個人有罪嗎?
以上這十個案件的離奇程度,各自都有潛力發展成一部小說。事實上,許多推理作品的靈感來源都是來自真實案件,這也說明了「事實遠比小說更驚奇」的確是有其道理。事實上,馬克.吐溫這句話還有後半段,說明了為何事實比小說驚奇,主要是因為小說侷限於現實中的可能性,但現實世界不必受到這樣的侷限。
回歸到犯罪來看,現實世界的荒謬性與複雜性往往超出了法律的限制,完美犯罪的存在,恐怕只會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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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人的真實案件,不輸一般犯罪小說
楊智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本書作者亞歷山大.史蒂芬斯是一位德國執業律師,專攻刑事訴訟。他文筆極好,將許多德國刑事重大案件或有趣案件,改寫成引人入勝的故事,並藉由每一則故事,以通俗筆法分析相關的法律問題或刑事政策。
這本書開宗明義想要說的是,世界上到底有沒有完美謀殺案?所謂完美謀殺案,就是謀殺了人,卻不會被發現;或者縱使被發現,也不會被起訴;或者縱使被起訴,也不會被判刑;或者縱使被判刑,也只判緩刑或輕微徒刑;甚至最後還能逃到海外,或者繼承死者的遺產。
全書共計十章,作者精心挑選了十種謀殺類型,並在十種謀殺類型中,挑選了德國最具戲劇張力的真實案例,將其改寫鋪陳,先讓我們了解一場驚人謀殺的過程,或是謀殺之後的矯飾或演戲。因此,也可將本書視作是十則短篇的謀殺案,作者的文筆與故事的精彩程度,不輸一般的短篇犯罪小說。
但作者的敘述並不僅止於此,他會說明為何在這樣的謀殺類型下,能構成一樁完美的謀殺案,而不用負起法律責任?有的類型可能是因為特殊的環境,所以根本沒有人想要深入調查案件,就草草結案,例如郵輪上犯案,或是對所照顧的老人犯案。有的類型則是因為法律的規定侷限,所以導致犯罪後無法對犯人處罰,例如德國沒有加工自殺罪,所以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無法可罰。有的類型是因為無法證明嫌犯具有故意,例如性愛虐待過程中造成的死亡,最後只能說犯人僅是過失,而判處輕微徒刑或緩刑。有的則是用科技犯案,例如以最新的遙控無人機,製造失控墜毀的殺人事件,而宣稱是意外;或者利用警檢辦案仰賴的DNA微物證據,在自己犯案的同時,將他人的毛髮皮屑帶到犯罪現場,試圖製造混淆,栽贓他人。
作者除了解釋在這十種犯罪類型之下,為何謀殺犯最後可以完全脫身或安全下莊,在部分案例中,作者還以通俗筆調,解釋了刑法上以及刑事訴訟程序上的一些基本概念。例如,針對刑法上的問題,他透過案例說明了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有認識過失、無認識過失等,也解釋了正犯、教唆犯、幫助犯、間接正犯、自殺等概念。在刑事訴訟上,則解釋了對DNA證據的採認,還有對於直接證據、環境證據、自由心證、法定證據法則等觀念。
透過每一則精彩誇張的有趣案例,除了帶入重要基本的刑法與訴訟、證據概念外,還有部分案例,也涉及犯罪調查與刑事政策的問題。例如討論到有關老人家的死亡,是由一般的醫師開具死亡證據,而非每一個死亡案件都是由法醫進行調查,導致許多謀殺案可能因此被輕易放過。甚至,犯罪者可以到外國購買死亡證明,大使館不詳加調查就接受,讓未受羈押的嫌犯能逃至海外逍遙法外。或者是無人機的意外事故,由於政府沒有對相關的販售從事登記管理,導致無人機發生失控意外殺人時,也找不到購買和使用該無人機的兇手。
閱讀本書,從第一章開始的每一種謀殺手法,以及事後脫罪的方式,都讓我覺得非常驚人。每每才剛讀完前一章的謀殺手法和脫罪方式,正感到非常新穎與驚愕時,沒想到在下一章,居然又出現更扯的脫罪方式。真的是「沒有最扯,只有更扯」,層層堆疊,欲罷不能。
對於本書中所介紹的犯罪手法,在閱讀中,我一直不斷產生疑慮:這是否該歸屬於限制級?是否會成為教導各種可以事後脫罪的謀殺手法?甚至,部分的謀殺案件還涉及了性關係和性行為,對於這些變態的性關係、性操控與衍生的謀殺犯罪,作者的描述都相當大膽、刺激且直接。但就如同作者所說,學校不敢教的,但法官必須處理,這種性關係下衍生的謀殺犯罪,雖然內容極度限制級,但實務工作者仍需要多接觸瞭解。
當然,書中某些謀殺犯罪類型之所以能夠脫罪,可能是在德國當地的法制環境或社會條件下才會出現,這些條件不一定適用於臺灣。例如臺灣有加工自殺罪,但德國沒有;臺灣的老人在家中死亡,要請派出所或衛生所先驗屍,德國則是由當地的地方醫師開立死亡證明即可;臺灣到處是監視攝影機,德國則未必架設了這麼多的監視攝影機。當然,與德國的法制或犯罪偵辦相比,臺灣也可能有不足之處,因此,說不定臺灣會出現特有的完美謀殺犯罪類型,是德國所沒有的。
最後,為何作者安排了十個章節,介紹了十種犯罪類型,書名卻只說是「9.5件完美謀殺案」呢?這就有待讀者自己發掘,去找到那件因為犯罪手法太過高超難解、連作者都不敢斷言到底是否為謀殺案的0.5件了。
完美的謀殺案並不存在?
「謀殺犯以無期徒刑處之。」刑法上如是說。無期徒刑犯最快要十五年後才得以假釋出獄,要是受刑人的罪行特別重大,最快要二十四年才得以申請假釋。
既然謀殺罪要關這麼久,那麼想辦法逃離審判的命運是值得的。不過如果一定要殺人,兇手要如何才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答案是:那就幹一場完美的謀殺案吧!但什麼是完美的謀殺案?真的有完美的謀殺案嗎?
亞佛烈德.希區考克(Alfred Hitschcock)曾經說過:「當然有完美的謀殺案啊,否則我們就會知道了呀。」
然而每週日播放的德國影集《案發現場》(Tatort)、美國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驚悚的犯罪小說或各個犯罪學家的專書論著卻堅持相反的立場:我們的鑑識科學和犯罪學太發達了,所以有百分之九十八的謀殺案件最後都能破案。DNA跡證、手機定位、通聯記錄、指紋、紡織品纖維、法醫學、犯罪生物學還有經驗豐富的刑事員警,一定會以不屈不撓的辦案精神將所有的罪犯繩之以法,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那些抓不到兇手的謀殺案只是少數的例外,是統計數字中不可避免的錯誤。
時不時總會有看似完美的謀殺案被揭發。有時候是兇手自己無法保守秘密,有時候兇手只是因為某個愚蠢的意外而被抓。但是這些案例真的可以證明所有的殺人犯最後都會得到應得的懲罰嗎?對此我很懷疑。
我個人認為這些案例反而暗示了我們不為人知的真相。眼見為憑,剩下的您就自己看下去吧……
有去無回的旅程
身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我收過幾次奇怪的信,有的還是從國外寄來的。信件內容大多是詢問犯罪行為的法律追訴期以及如何無罪返回德國。這些潛逃者犯下的罪行從謀殺、強姦到搶劫銀行都有。但是我通常無法給予他們一個滿意的答覆。根據德國的法律規定謀殺罪屬於無限期追訴,強姦罪之類的罪行法律追訴期也非常長。嫌犯得等到老了頭髮都白了,他的罪行追訴才會超過時效──如果他犯下的罪行真的有到期的那一天的話,因為遭到德國政府申請引渡的外逃罪犯,其追訴期將停止計算。這麼一來罪犯只能再逃往另外一個國家,以躲過追訴權時效。
身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當然也免不了會遇到一些搭順風車的人,他們只是想透過提問來表現自己或開你玩笑,有時候也會遇到一些心理有問題到處招搖撞騙的人。因此過去幾年中,曾有「泰國國王」或自稱是「巴伐利亞領事」的人請我擔任他們的辯護律師,不過這些信件的可信度明顯不足。但是後來我在事務所收到了一封與其他信件截然不同的來信。
親愛的史帝芬斯博士:
或許您還記得二○一五年夏天時,我們在基維斯特(Key West)的談話。我讀了您最近出版的書,越看越有興致。您在最後一章提到了一樁完美的謀殺案,並將當事人隱姓埋名。全世界都想要我們相信完美的謀殺案並不存在,真是可惜。
而我真的馬上就想起了他。那時候我為了完成他信中提到的那本書而參加了加勒比海的郵輪之旅。在基維斯特的一家酒吧中,我和這位約莫四十五歲的友善男子聊了起來,並針對我的工作內容和那本書聊了許久。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還記得他。他給人的第一印象其實並不醒目,你很容易把他和別人搞混。雖然他當時既禮貌又沉著的舉止令我印象深刻,但是我們的談話內容其實並不特別驚人。與現在這封來信的內容截然不同。
為什麼我會寫這封信給您呢?因為我殺了我的老婆。早在我認識您之前我就殺了她,但是我當然沒辦法在酒吧和您公然談論這個話題。我寫信給您不是為了替我的行為辯護、或是想減輕我的罪惡感。我也不是要徵求法律諮詢,我很清楚謀殺罪的追訴權是沒有時效的。我寫信給您的原因是因為很多專業書籍、採訪、電影、紀錄片和文章都不斷聲稱完美的謀殺並不存在,而我實在是受夠了。
殺掉我的老婆其實是個很臨時的決定。我們當時正在加勒比海上進行郵輪之旅。這趟旅行是我送給她的結婚七周年禮物。旅程從美國出發,駛往加勒比海。
我們第一天晚上就吵架了。就如往常一樣,這是一場無關緊要的爭吵,但是過程總會相當激烈。這次是關於晚餐:她想要盛裝打扮參加船長晚宴,而我則想簡單穿一穿、吃個自助餐就好。最後是我順了她的意──就如往常一樣。
為了讓這一夜盡可能好過一點,我便邀請老婆去甲板上的酒吧喝幾杯。酒精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幫助我們更了解彼此,然後盡量調適自己溫柔對待對方。接下來幾個晚上我都和老婆去喝調酒,而且每天晚上都喝得比前一晚多一些。
到了旅程的第五天,我們已經在大海上整整航行了兩天,距離上一個位於加勒比海某島嶼的停靠站已經有好幾百英里。而我們還要在大海上繼續航行兩天。和前幾天一樣,結束了正式的晚宴行程後我們就上酒吧。我們喝了調酒。這次她顯然喝太多了。
就如往常一樣,每當她喝太多酒就會開始長篇大論,說如果她不曾認識我而且和我結婚,那她的人生將會有多麼美好。她的態度非常冷靜客觀。但是她的論述沒辦法更傷人了。她說我軟趴趴舉不起來,不曉得要怎麼讓她性福。就連吧台那位年紀比我大了約二十歲、頭髮稀疏的調酒師都比我更有魅力。還好那位調酒師聽不懂她在說什麼,他不會說德文,而且也沒有繼續留意客人的談話。
我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她這麼長篇大論了,但是這次的強度對我來說又更上一層樓,她的惡言惡語讓我難以承受。當夜晚已經過了一大半時,她威脅說要把我那根沒用的老二剪掉。而她只要聲稱我強暴她多年就好。她想像著最後她會被無罪釋放。「所有的人都會同情的聽我說話。而我呢,我會想著你幹我幹得有多爛!」接著她便在酒吧裡放聲大笑起來。不過她並沒有任何聽眾:除了兩個酗酒的俄國人,就剩我們在酒吧。而那兩個俄國人從幾個小時前開始,就只是呆呆地盯著手上的伏特加酒杯,每隔幾分鐘就再續一杯。在某個適當的時間點,我用眼神對酒保示意:我的老婆顯然是喝太多了。酒保同情地看著我,就不再替我們倒酒。即使他聽不懂我們的談話內容,也感受得到嚴肅的氣氛。
雖然她這樣污辱我,離開酒吧的時候我還是攙扶著她。她甚至稍微安靜了下來,或許是因為她必須全神貫注地將一隻腳抬起來放到另一隻腳前,所以沒辦法繼續罵我。因為她不停地絆倒,所以必須牢牢抓緊我。而那位友善的酒保還陪我們走了一小段回房間的路,我們的房間則是一間位於郵輪上層的豪華露臺客艙。
進到房間後我把老婆放到床上,但是她才剛碰到床單就立刻接著開罵。我往外走到露臺上,希望至少外頭的海浪聲和滿月月光灑落的汪洋能夠帶給我一絲絲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