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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她們是男人

唐代女皇難產與性別政治

盧建榮 著

 
 
規格:14.8× 21×1.8cm/288頁/8頁彩頁+單色280頁/平裝
ISBN:9978-626-96549-2-5

2023年1月16日上市

定價400元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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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武則天開創男尊女卑社會之唯一例外

女性不僅參政,且可任一國之尊,她還帶來一群不甘雌服的女性。

 

她把「牝雞司晨」轉喻成祥瑞政治學

但女性此後為何再也無法稱帝?

這是一門三代女性自強不息,可惜文化突圍失敗的故事

 

武則天以女性崛起於男性專擅且壟斷的政治領域,要面對家戶長制和父權社會所施加的壓力,她先後歷經幾個階段,首先以皇后之位,在皇帝同意下坐朝並批公文;中經以皇太后之尊,在脅制皇帝之下臨朝聽政,大權一把抓;最後才正式建國稱帝,以周為國號,攀上女性過往不曾達到的極盛巔峰。


她的一生,開創了男尊女卑社會的唯一例外,不僅女性可以參政,抑且可身任一國之尊!但她的掌權和政權的合法性,時時刻刻面臨嚴酷的考驗和危機,她一生努力想改變男尊女卑的文化慣習,清除那些阻檔女性立志投身政治的任何可能。她還帶來一群不甘雌服的女性,這之中,想學她一樣當上一國之尊的,大有人在,她們集中在武則天的家屬,計有女兒(太平公主)、媳婦(韋后和上官昭容)、孫女(安樂公主、常寧公主、金仙公主,以及玉真公主)、孫媳(玄宗的王皇后)。她影響了其後兩個世代的歷史走向,讓她們懷抱著成為女皇的夢想,只是她的女性後代沒能成功繼承其遺志,女皇夢的路徑被封堵斷絕,最終皆以失敗收場。


這一頁歷史,約莫從六五五年武則天成為皇后開始,直到七三七年她的孫媳王皇后想當武則天第二的圖謀被唐玄宗撲滅為止,共計八十二年。這是一門三代女性自強不息、文化突圍失敗的故事。

◎封面圖片:

盧舍那大佛,佛像面容按照武則天的神態和威儀所塑,位於洛陽龍門石窟奉先寺,於唐高宗咸亨三年(672)至上元二年(675),歷時三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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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盧建榮

 

現任《社會∕文化史集刊》(新高地)主編,曾任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也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台北大學以及佛光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

作者是台灣僅見全方位思維的史家,古今中外史蹟皆其獵場,長年提倡「敘述史學」與「新文化史」,將多項獨到研究成果,改寫成平易故事版本與讀者分享。1990年代起,大量引介西方新文化史學巨作(麥田出版叢書),膾炙人口,引領兩岸年輕世代開創史學新風。

盧氏早期敘述史著作《曹操》出版於1980年;《入侵台灣》獲2000年「中央日報」十大本土創作獎;2003年《台灣後殖民國族認同》獲書評家晏山農許為台灣史界勇於挑戰當權第一人;《咆哮彭城:淮上軍民抗爭史》2014年獲北京權威書評專欄4顆星獎。

其他重要著作:《鐵面急先鋒:中國司法獨立血淚史》(2004)、《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2006)、《陳寅恪學術遺產再評價》(2010)、《白居易、歐陽修與王安石的未竟志業:唐宋新聞傳播史》(2013)、《唐宋私人生活史》(2014)、《沒有歷史的人:中晚唐的河北人抗爭史》(2020)、《唐宋吃喝玩樂文化史:園林遊憩、飯館餞別與牡丹花會》(2020)、《明清閨閣危機與節烈打造》(2020)、《聚斂的迷思:唐代財經技術官僚雛形的出現與文化政治》(2021)、《中國中古的社會與國家》(2021)、《雙標余英時:浮華教主與徒眾》(2021)、《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2021)、《誰在統治地方:唐宋地方治理文化打造史》(2022)、《死亡文化史:唐宋性別與婦女死後解放》(2022)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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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序

序曲

 

上篇 大狼圓夢

 

第一章 無一男兒可比我

 一、下言噤令:不許孫子、孫女妄議我私生活

 二、后冠之得始末:踏著女兒屍體唱戰歌

 三、異樣母子情:比對兩《唐書》和《通鑑》載記中皇后與兩太子之爭

 

第二章 太后鬥皇帝:兒子成膿包與孫子青出於藍

 一、肅清潛在威脅:鎮壓唐宗室

 二、特務政治:用司法解決政治問題

 三、宗教、政治符號與政權合法性危機的解決

 四、《新唐書.則天帝本紀》釋放的珍貴訊息:牝雞司晨──從詆譭式轉喻到祥瑞政治學

 

第三章 繼承危機:一百年後誰家祭祀我

 一、出於嗜權倡導男女平權之妻權和母權

 二、武則天的政治遺產:玄宗開元之治的人事本錢

 三、女皇不傳位女性:眼中只有兒子、姪兒與情夫

 

中篇 小狼夢碎

 

第四章 先殺了她再予以平反:解碼張說〈上官文集.序〉

 一、一生三次繫獄為囚

 二、殺害祖、父的仇家竟是提拔她的長官

 三、交結武三思埋下未來殺身之禍

 四、殺了人三年後又去平反

 五、面對三代冤情,大文豪口角春風

 

第五章 再造女性參政第二春

 一、官書所載的上官婉兒

 二、出土墓誌所再現的上官婉兒

 三、墓誌作者為死者、生者諱處抉隱

 四、上官政治動向牽動初唐女性參政的前景

 五、中宗心病關係到外戚與朝臣政爭成敗

 六、外戚朝臣兩敗俱傷後政治新局

 七、女性主導的多頭馬車制政治與社會動員

 八、李隆基對上官婉兒的死後補償

 九、初唐皇家女性參政之本質與究竟

 

第六章 誰在製作上官婉兒

 一、上官婉兒形象的打造

 二、上官婉兒墓誌當時讀者只限少數幾人,不具傳媒效能

 三、主從關係和父子關係遭到不應有的漠視:當代學人考辨史載的盲點

 四、傳播效應的檢討

 五、性別戰場上僅剩太平公主孤軍奮戰

 六、三項措施的性別政治意涵

 

下篇 狼族遺風

 

第七章 為母守孝三年的創新和鞏固

 一、初唐對母守孝改制問題的疑竇

 二、一般墓誌缺載守孝情節

 三、武則天變制前社會早行男子為母守孝三年新俗例一

 四、武則天變制前社會早行男子為母守孝三年新俗例二

 五、武則天變制前社會早行男子為母守孝三年新俗例三

 六、武則天變制前社會早行男子為母守孝三年新俗例四

 七、武則天改制頒令後的男子為母守孝三年實施情形例解

 八、以上五誌墓主的社會/文化背景分析

 

附錄:唐宋史學大變革──從照抄史料到轉述史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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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自序:紅粉干戈映洛川

 

武則天一生,創了中國史上男尊女卑社會的唯一例外,不僅女性可以參政,抑且可身任一國之尊!她帶來一群不甘雌服女性,所從來沒有過的參政機會。這之中,想學她一樣當上一國之尊的,大有人在,她們集中在武則天的家屬,計有女兒、媳婦、孫女、孫媳,影響了她之後兩個世代的歷史走向。只是她的女性後代沒能成功繼承其遺志,而以失敗收場。這一頁歷史,約莫從六五五年武則天成為皇后開始,直到他孫媳──唐玄宗的王皇后──想當武則天第二的圖謀,被唐玄宗給撲滅為止,那是七三七年,共計八十二年。這是一門三代女性自強不息、文化突圍失敗的故事。

 

二○一九年四月,我承蒙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劉縉教授好意,邀我擔任駐校史家一周(四月十九至二十四日),任務是做三場演講,並參加「終南史壇」年度學術研討會。期間,劉縉教授特別安排時間,引領我參觀一系列唐代史蹟,這之中包括乾陵、懿德太子墓、永泰公主墓。乾陵是中國唯一未被探勘的帝陵,只能在地表遊賞。懿德、永泰兩墓,我都親下墓室坑道,觀賞墓壁畫和陶器。這樣的文化之旅,無疑對本書寫作產生無可言喻的驅動力。這次歷史現場參觀之旅之前,二○一三年上官婉兒墓被發現,二○一四年〈上官婉兒墓誌〉石被公布。這事關本書研究的核心所在,我直到二○一八年才獲讀墓誌,發現其中重大訊息,足以推翻官方史載,受此震撼,我立即動筆寫了一文,攜以至天津南開大學舉辦的「第三屆性別與中國社會」會議,予以宣讀,並就教當場專家學者。這背後,南開大學侯杰教授催促成行,功不可沒。

 

事實上,早於此前的二○一二年,我為張說〈上官氏文集.序〉的文本進行解析,並發表有一文,提出對於造成上官婉兒的死亡與平反,全出於唐玄宗一人所為這樣的發現,並指出玄宗一人既可以是凶手,又是給予平反的幕後推手。這其實在法律上是一個極其糟糕的悖論。這背後當然有玄宗及其跟班張說圖謀在。沒想到有學者受上海復旦大學文獻整理專家唐雯教授影響,提出不同看法兩點:其一,張說此文受太平公主唆使而為之,其二,此文附麗於文集之製成與推出,事發時間點應非《新唐書》所載的開元元年。這一看法被宣傳成發覆千年的大發現,中央研究院為此還頒發學術大獎給作者。二○一九年,我實在看不過去,特別寫了一文指出,這個「發現」有兩點說不通:其一,如何違反中國書籍史和出版史的知識,其二,如何與史源《實錄》和史書其他相關記載有所扞格。此時恰值上海師範大學裔昭印教授主催「改革開放與婦女/性別史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正在招募與會者,我應邀參加,同時攜此文與會。時為二○一九年十二月八至十日。

 

在古代家戶之內,父地位是高於母的,體現在喪禮上,子女為父守孝三年,為母則減為一年。這個禮制被武則天改為,為母守孝與父等,同為三年。到了韋后當權,她擴大實施範圍,把出母與再嫁母一起納入,許以子女可為已與父解除婚約的母親(按:即在別家的母親)守孝三年。本書已指出,有武后、韋后所訂為母守孝延及三年之新制,並未人亡政息。此後帝制中國一千三百多年完全依武后、韋后所頒令奉行到底。但武韋當權時實施的為母守孝三年,在語境上,其意義到了唐玄宗後施行的為母守孝三年,已有所改易。武韋時重在男女平等,玄宗之後一千三百年重在為母盡孝。這一文化鉅變在唐宋官書語焉不詳。為此,我從五件出土墓誌如何實踐新喪禮去找線索。我這才發現守孝一年規定期間,早在武則天變制之前,社會上已有人違禮為母守孝三年,武則天推行一律為母守孝三年,其實是因勢利導,再加上文化政策上的強推,導致變制的效益。武韋所行文化新政都因人亡政息,唯獨為母守孝三年一項,亦為爾後反對女權當政者所奉行。這一文化大事,總算被我釐清了。二○二○年,我完成一文並發表。現今則收在本書中,充作第七章。

 

環繞以上武則天、上官婉兒的地下考古文物,供我提出新解和新論,佔了本書中篇和下篇的核心位置。與武則天相關載記文獻,為了全書完整度,我必須勇於面對,並提出一愚之見。這部分是本書的上篇。這方面的材料,早就由前輩學者捷足先登,還容有我可發言的餘地嗎?有的!

 

武則天研究是個龐大的學術遺產。英儒菲茨杰拉德的Empress Wu(《則天武后》)和林語堂《武則天正傳》,在上世紀七○年代,我分別從台灣虹橋書局和德華書局購得,那是我大學時期讀物。之後入了史學這一行,我接觸到行內學者,諸如胡戟、氣賀澤保規等人的武則天傳。其他人寫的二十多部我就不遍舉了。這一龐大學術遺產沒有阻止我從文獻摸索中,重新看待武則天及其一眾女性家人共譜的歷史篇章。我憑藉的是新文化史的素養,用新的理念和裝備去解讀存在千餘年、人所共見的官方文書記錄。這樣,才能儘可能保證我不人云亦云、重複勞動。胡戟和氣賀澤之書前後完成於一九八六年和一九九五年。他們在寫武則天時,面對的是四百多篇論文。此後迄今,武則天研究有所岑寂,但還是有一些新出論文。

 

寫完此書,我有個小小願望,有待實現。與武則天有關的三件寶物,分藏三處。首先,陝西博物館的鎮館之寶叫「闕樓儀杖圖」,原出「懿德太子陵」墓室,我去過該館。其他兩件寶物如下:首先,西安法門寺地宮藏有武則天生前穿過的、且與高宗定情的金色石榴裙;其次,河南省立博物館藏有武則天於六九六年封禪嵩山呈獻給天、地、人「三官」的「除罪金簡」,此金簡是獻給天官的(按:可知另有「地」、「人」兩金簡),內有二十幾字,末有「乞三官九府除武曌罪名」。但願我在有生之年能見到。另外,乾陵是古代帝陵中唯一未被探掘的原始建物,據郭沫若研判,內中藏有一件稀世珍寶:王羲之的〈蘭亭集序〉。我倒不敢奢望有打開乾陵的一天。乾陵位在梁山,入口處已被發現是在東麓。當年黃巢攻佔長安,派四十萬大軍試掘西麓,枉費工夫而一無所獲,否則必是一場中國文化大浩劫。之後一千三百多年尚有數十次有人試行開挖,皆不成功。

 

最後,我要感謝老友張友驊,二○一二年,我們對台灣冤獄叢生,製作一期雜誌取名:「法曹濫權 司法已死」,是他建議我取讀張說〈上官氏文集.序〉一文,以明殺人者如何偽飾平反者這麼一件事。我讀畢張說文,看法與友驊同,便撰文刊出。沒想到,這會是我探討中國文化容不下女性領袖這一議題的第一步。十年之後,我交出成績單,便是本書之問世。如果不是友驊提點,我不會進入武則天及其即家人的粉紅干戈的世界。

 

是為序。

 

 

 

盧建榮序於景美台北寓所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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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無一男兒可比我

 

本書目的不在為武則天立傳,而在探討在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的古代社會裡,立志為帝的一位女性,如何攀上權力鼎峰的艱鉅過程。武則天傳多如牛毛,不需再由我製作一本。

 

一、下言噤令:不許孫子、孫女妄議我私生活

 

二○一九年三月初春,我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劉縉教授之邀,短暫做客、參加終南史學論壇,以及從事三場學術演講。此期間劉縉教授陪我遍遊武則天相關古蹟。第一站當然是乾陵,武則天葬地,親自地凝視「無字碑」,繼而是乾陵武則天博物館,那是在永泰公主墓旁,再有是乾縣的韓家堡北的懿德太子墓。我就在這些古蹟處所低徊久之,內心之激動,一時之間難以平復。

 

永泰公主(應稱郡主,死後多年才重新受封)死於長安元年(701,按:實為大足元年,該年十月始改年號為長安)秋九月壬申日,由武則天逼令自殺而死。致死原因很單純。武氏晚年寵幸張易之、張昌宗兄弟,大權因而旁落在張家兄弟手中,自是引起武則天的李氏子孫、與自家姪兒、姪孫之忌恨。有一天,邵王(聖曆元年〔698〕受封)李重潤(死後多年受封懿德太子,且陪葬乾陵)與其妹永泰郡主、主婿魏王武延基,一起竊議張氏兄弟擅權之事。此事不知如何被張易之偵知,遂訴與武則天知。武則天大怒,逼令相關人等三人自殺。事情始末如此,惟記載上,當時人崔融、吳競、劉知幾的《武則天實錄》(按:下稱《實錄》,並省略吳競和劉知幾兩人)與五代時人劉昫《舊唐書.李重潤傳》,有些出入。這到了北宋,司馬光修撰《資治通鑑》時,以所撰《考異》重探其事,認為《實錄》比較可靠。

 

《實錄》和《舊唐書.李重潤傳》兩個載記差別,在於李家兄妹、妹婿三人究竟具體講張易之、張昌宗兄弟何事。《實錄》儘管已然失傳,但驗之《通鑑》文本,是說:

 

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張易之兄弟……

 

但《舊唐書.李重潤傳》文本載云:

 

大足元年(701)(重潤)〔682-701〕為人所構,與其妹永泰郡主李仙蕙(685-701)、婿魏王武延基(武承嗣子)等,竊議張易之兄弟何得恣入宮中……

 

比較以上兩則官方記載知,關於張易之兄弟之醜事,《實錄》著重倚賴武后竊柄固權之舉,《舊唐書》則事涉宮闈之事。到底何種說辭較易牽動武則天殺機?筆者難以分辨。但司馬光比較傾向原始記錄的崔融等史官所為,也是有他根據的道理。畢竟《舊唐書》完成於九四五年,距武氏去世於神龍元年(705),已有二百四十年之久,不若崔融等史官寫於武氏辭世不久,此其一。第二,崔融等史官是活過武則天時代,是三位見證了武氏朝的目擊者,除非後代史官別有其他史料所據、而足以推翻崔融等史官的「實錄其事」,否則推翻信史所載,又太過草率了。

 

武則天為了男寵不惜殺害自己的孫子、孫女以及孫女婿。這不是武則天殺害自己家人的頭一遭,更早之前,為了政治目的,她先殺害了一位女兒,以及兩位兒子。所以,她的狠厲不是晚年才如此,終其一生無不如此,哪位家人擋了她的權路,她可是殺無赦的。親人比不上她的政治利益。她的孫子和孫女並未阻擋武則天權力之路(按:也阻擋不了),只不過議論武氏男寵擅權、或不當進出宮闈,便引起武氏殺機。可知武氏不容人議論其作為。這又比之欲阻其權路,更加越一級矣。武氏之處置非常之殘忍,直接命乃子太子李顯(按:為兒子邵王重潤和長女永泰郡主仙蕙之生父)親自處死一雙子女!這是何以李顯於神龍元年(705)即位後,立即晉封這雙子女分別為懿德太子和永泰公主,並從事遷移兩人遺骸入葬乾陵的追尊措施,以為補償也。公主墳稱陵為史上頭一遭!此事極不尋常,也透露皇帝李顯對於一雙子女慘死事極之內咎不已也。

 

底下,我要回溯武氏如何在丈夫眼皮下大清家門,包括殺其長女、長子,以及次男事,以其涉及武氏奪權和固權之路也。

 

二、后冠之得始末:踏著女兒屍體唱戰歌

 

武則天殺其長女事,雖未見兩《唐書.則天皇后本紀》中,但到了北宋卻有兩載,一見於司馬光於《通鑑》再現其事,茲錄之於下:

 

后(指王皇后)寵雖衰,然上未有意廢也。會昭儀(指武氏)生女,后憐而弄之,后出,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問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適來此。」上大怒曰:「后殺吾女!」昭儀因泣數其罪。后無以自明,上由是有廢立之志。

 

假定司馬光述武則天謀殺己女、卻栽贓皇后事,為抄錄崔融等《實錄》文字,則在司馬光稍前,宋祁製作《新唐書.則天武皇后》傳記文本時,我猜測同樣抄自崔融等所作《實錄》,惟文字大同小異,但文意一模一樣。宋祁的再現其事是如下這一版本:

 

昭儀生女,后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為歡喜,發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后適來。」昭儀即悲泣,帝不能察,怒曰:「后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后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后之意。

 

比較以上《通鑑》和《新唐書》兩文本的文句,有兩項值得注意:其一,同一物件,或書「被」,或書「衾」,其實意同,但用字有別。其二,高宗在驚怒中發言,或短如:「后殺吾女!」,或長如:「后殺吾女,往與妃讒媢,今又爾邪!」。無論說辭長短,核心「后殺吾女」沒變,惟其中一文本多加高宗去算王皇后的前帳,說她與妃爭寵,今天則殺昭儀女。以上兩件說辭,都切合高宗之身份,以及他在冷不防下的第一時間反應。無論如何,都有可能出現以上兩種不同說法。更重要地,武則天佯裝功力一流,這一情節在兩文本中所述相同,惟用字有別。要之,宋祁和司馬光都不約而同採信《實錄》記載,只是兩人在轉述大意上有所詳略。亦即,宋馬並未百分百原文照抄,而是直承《實錄》大意,且略有改寫罷了。

 

既知以上我的論據,說司馬光握有不同記載版本,故爾可資考異,現在,我要補充前說,司馬光對同一件武氏殺女事件,所見分載於崔融等的《實錄》與宋祁《新唐書》列傳部分(按:不同於本紀寫法),是存在兩個不同版本,但大意相同,惟在兩小情節處略異。這無疑使司馬光想作《考異》以資比對,已無用武之地。

 

至於這位成為武則天(這時其夫婿高宗應以「媚娘」稱之吧)晉升為皇后之拋門磚的女嬰,到底誕生於何年月呢?史有闕文,不得而知。但今人汪籛研究認為,應在乃兄李弘之後、乃弟李賢之前。而李弘生於永徽四年(653)初,李賢生於永徽五年(654)末,這位武則天長女之生應介於其間。因此,我倘用西元標注,該女嬰應生於六五三年末、六五四年初之時吧。武則天謀殺女兒那一刻起,是她邁向權力鼎峰之路的第一步,爾後荊棘滿佈,但她再也沒有回頭路,從此與人權鬥至死方休。

 

武則天登上后位還需排除王皇后身後一群關隴集團大臣這一障碍,想一步登天,沒那麼容易。這過程花費了近一年。到永徽六年(655)冬十月,武氏才登上后位。但王皇后背後勢力仍踞高位,需要陰謀巧計一一拔除,到全部肅清,那已是顯慶四年(659)八月乙卯日的事了。這在《通鑑》記載得巨細靡遺,再加上今人汪籛以《通鑑》為主、再搭配其他記載加以交叉比對下,也整理得清清楚楚,筆者我就不用浪費筆墨做重複勞動了。

 

關於武氏殺女此一載記,這在北宋初王溥的《唐會要》是說:「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之後,司馬光以採不利武則天觀點載其事。我猜測,司馬光多半轉引自崔融等史官的《則天實錄》而來。我的理由是,如果兩《唐書》載其事,又與《實錄》有歧出,溫公必以《考異》比對三書,而言明採用《實錄》之理由。誠如前述已及,這次,溫公於此無比勘不同史著文本之機會,故爾使《考異》無用武之地,明矣。現在,只剩下一個撰史義法的問題。亦即,劉知幾等三史官既不在事發現場,又問不到任何目擊證人,何以如此言之鑿鑿,鐵口直斷?竟說武氏女死不出自皇后,而是自為之,用以栽贓皇后,以遂其打倒政敵之目的。不論殺人動機,或是殺人過程,史筆所及一如史著文本作者親自目睹一般。於此,缺乏直接、間接證據之下,史官憑何斷言真兇乃武氏所為呢?這完全是推理之記載也。很簡單,比較殺人動機而言,被指為兇手之王皇后,實無殺人動機也。此其一。第二,這位死者(武氏長女)之死,事後獲益者為武氏,而受害鉅深者為王皇后,在此,幾可斷言,武氏比之王皇后更具真凶之可能性,大得無以復加。

 

此兩《唐書》作者以無十足證據下,因有疑義寧可不書。但後於兩《唐書》作者的司馬光,反而依據《實錄》直採其事。這完全以推理補史料缺乏之不足,無論是武氏死後不久便製作的《實錄》,或是武氏歿後逾三百五十餘年,始成書的《通鑑》,這兩位史著文本作者,都是在缺席審判武則天是殺女真凶!有無說服力?從證據角度言,難以成立,但從事後誰是最大政治獲利者角度言,直指乃武則天,是有相當說服力的!

 

這比之春秋晉國史官董狐,以國君死於某人臣之手,卻逕將凶手責任推在出亡、未越國境的大臣趙盾身上,理由是趙盾才是主謀,殺人者只是秉趙盾命遞凶器的附從罷了。所以,究竟誰殺晉侯,史官董狐直書:「趙盾弒其君!」趙盾雖辯解說,我人不在殺人現場,卻被董狐以「亡不越境」有嗾使手下殺人之嫌。趙盾為之語塞。這就變成爾後中國史官從事凶案書寫之無上義法。武則天於女兒之死事上又如何呢?第一,人就在殺人現場,第二,從事後發展看,佔盡政治利益,而王皇后因此案從失后位,到遭武氏處死,簡直大敗虧輸。王武之后位之爭,以武氏女死揭開序幕,王皇后因此案纏身而致百口莫辯,且身死敵手。武氏操作女兒之死的痕跡,益發明顯。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到可置親生子女於死地的作風,往後又有兩例,可見武氏殺親生子嗣之作風,乃系統性犯案,武氏女之死不是孤立事件!史官如劉知幾和司馬光益發有信心認定武氏便是殺女真凶。這比董狐益加發揚「秉筆直書」的精神!這裡面,董狐所冒被整肅風險最大,劉知幾次之,相形之下,異代之司馬光完全在安全條件下方便做足「秉筆直書」的史家工作呢。

 

以上史家面對政治凶案檢析犯案主從之義法,是一種秉筆直書的精神,同這種精神實踐於歷史書寫,於唐宋又有區分。在唐,史官照抄官書,而不易一字;在宋,史官可述大義並刪削文字。這種唐宋史學大變革,我不擬寫入本書,而附之於書末,權充附錄。請讀者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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