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是文化的具體反映
傳統是文化生命的一部份,不能用局外者的身份要求延續,要使內在的文化生命繼續存在下去。
「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可以以文化為重,不再把古蹟拆除做土地投機的生意。也希望大家都認清什麼是社區建設,什麼是地產生意,因為真正的社區建設是絕不會拆除社區精神所繫的地方古蹟的。」──漢寶德
中國建築傳統的延續、板橋林宅之空間與形式、板橋林家花園、彰化孔廟、屏東書院、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維護應有的生命感。
歐西的現代建築先驅視建築為生活的必需品,因此為生活而創造,為新時代而設計,是他們的建築師的主要任務,傳統建築對他們而言,充其量是一種環境的條件,而不是思慮的重點,他們要為自己創造歷史。中國的建築師則一直在尋求一個融合現代化與傳統化的中國建築。
在中國現代化之陣痛中,沒有一種藝術像建築一樣遭遇到新形式的難產。因此中國建築的現代化問題,自從建築家有意識的尋求解答以來,一直是建築界最吸引人的論題。到今天,經過近一個世紀的發展,仍然沒有產生一個大家認同的方向。分析起問題的癥結,不外如下數端:(一)沉重的歷史使命感、(二)結構形式的鉅大差異、(三)西化與現代化的混淆、(四)傳統定位的困惑。
如果把建築看做文化的具體表徵,那麼一個民族傳統建築的滅亡就應該是該文化的衰亡,那麼中國的建築家是否能使傳統再生?中國建築其實並沒有死亡,自文化入手必須落基於生活,因此必須自民間的建築起步。建築是一種生活的容器,它的空間與造型是某些特定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念所形成。它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精神,只有從生活中了解建築,自思想中體會建築,才能得到建築的真諦。
作者:
漢寶德,著名建築師暨建築學者,台灣現代建築思想的啟蒙者。1934年生,成功大學建築系學士,美國哈佛大學建築碩士、普林斯頓大學藝術碩士。主要經歷為:東海大學建築系系主任、中興大學理工學院院長、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國立台南藝術學院校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中華民國博物館協會理事長、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文建會委員、台北市文化局顧問、漢光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等。
1968年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建築獎、1994年教育部頒一等文化獎章、2000年獲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獎章、2006年國家文藝獎第一屆建築獎、2007年台南藝術大學榮譽博士、2008年台灣大學榮譽博士、2009年雜誌最佳專欄金鼎獎、2010年中國建築傳媒獎-傑出成就獎、2012年東海大學名譽哲學博士學位。
回國初期設計之落韶山莊、天祥青年活動中心等作品,呈現出強烈的現代建築風格,爾後思想轉念為大眾而設計,產生融合當地地貌情境之溪頭青年活動中心。此後,無論是墾丁青年活動中心、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南園等案,更結合其長年從事古蹟修復工作之經驗,以現代技術詮釋民族與鄉土形式建築。其建築作品屢獲建築師雜誌建築獎。
早年於建築系就學期間創辦《百葉窗》,至1970年代陸續編輯出版《建築雙月刊》、《建築與計畫》與《境與象》等建築專業雜誌,致力推動台灣現代建築思潮,探討建築設計思想與社會人文之關聯等課題。著作等身,至今仍持續創作中,包括:《建築的精神向度》、《為建築看相》、《築人間:漢寶德回憶錄》、《透視建築》、《建築、社會與文化》、《漢寶德談建築》、《中國的建築與文化》、《給年輕建築師的信》、《漢寶德談美》、《漢寶德談藝術》、《漢寶德談藝術教育》、《漢寶德歐洲建築散步》、《漢寶德亞洲建築散步》、《漢寶德談文化》、《認識建築》、《漢寶德談現代建築》、《美感與境界:漢寶德再談藝術》、《人與空間的對話》、《設計型思考》、《漢寶德建築行》等書。曾為中國時報人間副刊、聯合報副刊、中華日報副刊、天下雜誌、大地雜誌、探索雜誌、人本教育札記、明道文藝雜誌等撰寫專欄。
編者:
黃健敏,中原理工學院建築系學士,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建築碩士,現為黃健敏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1993年起參與台灣公共藝術政策與執行之工作,鼓吹「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的理念。曾任基隆市/台北市/台北縣/新竹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公共藝術委員、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公共藝術委員、台北市立美術館諮詢委員、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理事、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2002-2004年任建築師雜誌社副社長兼主編。2006年任《建築》雜誌總主編,所編刊物入圍2008年行政院新聞局金鼎獎「最佳科學及技術類」。
編作有《1999年公共藝術年鑑》、《2000年公共藝術年鑑》、《2001年公共藝術年鑑》、《空間美學新發現:公共藝術的教育.參與.創作》、《都市美感心體驗:公共藝術的多元.跨界.場場域》、《都市美學力:台灣.法國公共藝術》、《2001年台灣建築獎專輯》、《2002年台灣建築獎專輯》、《2003年台灣建築獎專輯》、《建築桂冠:普立茲克建築大師》等。
著有《貝聿銘的建築世界》、《台灣建築的先行者》、《美國公眾藝術》、《生活中的公共藝術》、《百分比藝術》、《慶典公共藝術嘉年華》、《藝術盡在街頭》等。
作者序
1. 中國建築傳統的延續
2. 板橋林宅之空間與形式
3. 板橋林家花園
附錄:又是林家花園
4. 彰化孔廟
附錄:彰化孔廟的修復與還原:記東海大學建築系一次座談會/施叔青
5. 屏東書院
6. 文化資產保存法
7. 古蹟維護應有的生命感
編後記
序
回顧我一生中做的幾件事,古蹟維護的推動是比較使我感到驕傲的。在半個世紀前,台灣尚是一個貧窮的孤島,為求生存而掙扎,誰會想到維護一些被認為落後象徵的破舊的老建築?大部份的民眾都有去之而後快的感覺,只有三二地方文化的愛好者,如林衡道先生,才發出微弱的維護的心聲,而不為大家所樂聞。這樣一個拓荒者的工作,經過若干年的努力,居然藉著經濟成長的力量,形成一股風氣,到今天,為大部分國民所接受,實在是值得慶幸的結果。
這本集子是我在古蹟維護的工作中所做的反思、調查、研究的記錄。第一篇對中國建築傳統延續的思考是在大部分維護工作完成之後,所做的文化性的探討,原是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的研究計畫所寫的報告。第二到第四篇為古蹟的修護前的研究報告,其中以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的兩個重要的古建築為主。其實為了維護古建築,並沒有必要做這些研究,但因台灣對本土的建築缺乏學術性的記錄,很難得到當局對此的認同,所以才在調查、測繪工作的前面,先把此建築歷史上的重要性加以研究並說明。我的這個作法後來發展為台灣古蹟維護過程的第一步。在今天再次出版當年的這些文字,其價值只能說是陳述了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早期歷史。
也許是這個理由,健敏老弟在文章的蒐集上,包括了幾篇我在人間副刊發表的短評。那是在林家宅第與花園的保存過程中遇到的阻礙,所反映的意見。可以約略窺見當時對這樣重要的古建築的保存,仍不免阻礙重重的情形。今天回頭看當年,實令人感慨不已。
台灣的古蹟保存到今天,重點已經轉移到日治時期的建築了。維護的重點在記憶,不在文化。所以這是很自然的。因為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面對不同的問題,古蹟維護何嘗不是如此。在這本集子撰寫的時期,我們要保存的是文化、是歷史的證物。保存的目標是清代的重要建築。坦白的說,當我們逆勢努力做維護工作時,心中是抱著歷史、文化的使命感的。
這個階段已經過去了,我很慶幸看到林家花園,彰化孔廟仍然存在,年輕一代所關心的是他們年幼時所熟悉的環境。所以為幼時記憶而保存的風氣漸盛,已經不需要歷史性的過份追究了。難道我們還要為日本人在台灣立碑嗎?
希望耐心的讀者以這樣的心情來看這些完成於數十年的文章,對健敏老弟與出版社的朋友們的幫助,我衷心感謝。
漢寶德/於空間文化書屋
編後記:建築.歷史.文化
黃健敏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起至七月七日,宜蘭縣羅東文化工場舉辦建築.藝術.生活美學的「在宜蘭巧遇漢寶德」展,會場有一大片牆呈現了漢寶德在古蹟研究暨修復領域的豐碩成果。
二十世紀六○年代末,東海大學開啟台灣傳統建築的研究,先後有多本相關報告問世,計有蕭梅《台灣民居建築之傳統風俗》(一九六八),狄瑞德、華昌琳《台灣傳統建築之勘察》(一九七一),漢寶德《板橋林宅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一九七三),漢寶德《彰化孔廟的研究與修復計畫》(一九七六),漢寶德《屏東書院(孔廟)研究與修復計畫》(一九七七)與漢寶德《鹿港龍山寺之研究》(一九八○)。這些出版品中的建築,如今多半煙滅,其中部份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倖存,使得前述書刊成了彌足珍貴的台灣建築文獻。
對台灣傳統建築被視為文化資產,漢先生介入参與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頗具有時代性的意義。
從漢先生的回憶錄《築人間》,知曉《板橋林宅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經費拮据,只有五萬元,所幸賴東海建築師生的努力,將在違建底下的一柱一礎,經過調查測繪,得以藉由模型與圖面復原。該份報告也提出再利用、遷移佔用戶、修復材料與技術等建議。在報告書的序:「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可以以文化為重,不再把古蹟拆除做土地投機的生意。也希望大家都認清什麼是社區建設,什麼是地產生意,因為真正的社區建設是絕不會拆除社區精神所繫的地方古蹟的。」語重心長的漢先生似乎預見了日後板橋林家宅厝的命運。
一九七五年彰化縣府擬拆除圮傾的孔廟,就地興建商業大樓,在文化學院任教的施翠峰大大認為不妥,在中國時報以「夫子變財神」撰文,希望縣府應予以維護。爾後回國參加國建會的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楊牧在中華日報響應,可是各界的呼籲仍難以撼動縣府的心意。最終在復興中華文化大纛之下,為反制大陸的「批孔揚秦」文化大革命,透過中央的內政部介入,情勢的發展方有所轉圜,決定原地整修。漢先生認為修復工程應有測繪、研究的過程,在縣府委託之下,完成了台灣第一個真正按調查確實執行修復的研究報告,為日後的古蹟保存工作立下典範。不過有些觀念,漢先生與一般修復的觀念有所不同。漢先生主張建築構造不要解體,採原樣保存,同時應引進現代的材料與技法,而非「整舊如舊」。原樣指的是有工藝價值的裝飾材料,如涉及結構安全,不排除運用現代技術與材料。漢先生主張保存傳統建築的藝術。
一九八三年政府以日本的經驗,頒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漢先生就期期然認為不妥,如要求原工法與材料一節。在經歷九二一大地震之後,他的卓見方被認同。文資法第二十一條修訂「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加設必要設施。」這些正是漢先生早年的先知觀念!
對台灣傳統建築有深遠影響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報告,當年印刷的數量不多,以致流傳不廣。有鑒於其在台灣古蹟維護的時代價值,因此特選輯報告中攸關建築歷史的菁華篇章,完成《建築.歷史.文化:漢寶德論傳統建築》一書,讓更多的人閱讀共享,瞭解體會建築的文化意涵。
蒙好友郭振昌協助,連繫上施叔青女士,施女士慨然允諾將「彰化孔廟的修復與還原:記東海大學建築系一次座談會」一文收錄於書中;至屏東,承學長梁守誠協助。特此向三位申致謝忱。